籃球比賽發球規則(籃球比賽規則的認識)
▋比賽方法
比賽中籃球比賽規則規定隊伍一隊為五人,分為中鋒(C)、大前鋒(PF)、小前鋒(SF)、得分後衛(SG)、控球後衛(PG)。候補球員最多七人,全隊一共最多為12人;但可依主辦單位而增加人數。全場比賽為40分鍾,每節10分鍾;每節中間休息5分鍾,中場休息10分鍾。比賽結束兩隊比分相同則進入加時,加時時間為5分鍾,直至分出勝負為止。
▋進行方式
籃球比賽規則規定,比賽開始前,在中圈由主籃球裁判拋球,球到達它的最高點後兩隊跳球員在跳球區進行用手拍擊。比賽開始,開始讀秒。
▋ 進攻時間
雙方球員從中圈跳球後或從邊線發球後,籃球規則規定必須在24秒鍾之內嚐試投籃,至少在24秒之內投籃一次,否則發生24秒違例。違規是對於對方而言的,不隻發球權會轉向對方,而且還會記一次犯規,當記到5次時就要被罰下場不能參加本場比賽!
▋ 得分種類
籃球經球員投入籃框經裁判認可後,就算得分有效。
3分:賽場上最大的分值,是在三分線外投進籃筐,則可得三分。腳跟,腳尖踩到3分線進的球視為2分球。
2分:3分線內側投籃命中可得2分。
1分:當執行罰球時,在罰球線投入命中得1分。
▋球員替換
球員替換需向記錄台清楚地請求替換,替換球員需在20秒內完成,替換隊員應停留在界線外,直到裁判員鳴哨、給出替換手勢和招呼他進入比賽場地。
▋ 犯規次數
① 每名球員各有 4 次被允許犯規的機會,第五次即犯滿退場(NBA中為6次)。且不能在同一場比賽中再度上場。
② 籃球比賽規則明文規定全隊犯規就是全部隊員個人犯規的累積, 在籃球比賽中每節比賽全隊犯規超過4次,加時賽每隊的全隊犯規超過3次,要判一次罰球加一次罰球。 如果每節前10分鍾全隊犯規未滿4次,或加時賽前3分鍾全隊犯規未滿3次,允許該隊在最後兩分鍾內有一次全隊犯規不用加罰。
▋ 違例(違反籃球比賽規則)
主要的籃球違例(違反籃球比賽規則)行為有:跳球違例、擲球入界違例、球出界違例、兩次運球違例、攜帶球違例、帶球走步違例、3秒違例、5秒違例、8秒違例、24秒違例、球回後場違例、幹擾球違例、罰球違例、腳踢球違例、拳擊球違例。
本文到此結束,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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